一、招商对象
面向国内外诚招各直辖市、省,省会城市,市(地),县级空白区域独家代理经销商。
二、代理要求
(一)具有合法经营的食品经营企业或个人: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资质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,税务证,组织机构代码证,等相关证件)
(二)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成熟的营销团队,有独立运作广告宣传,市场促销等方面的能力。
(三)具有真诚的合作理念,有长期合作的决心、信心。
(四)具有较强的市场分销渠道及市场覆盖能力。
(五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。
(六)认同公司产品文化和营销理念,能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营销方案。
(七)有白酒或食品、保健品行业经销经验优先。
(八)有较强的终端经营能力,有较强的经营网络。
(九)有一定的物流配送能力和仓储能力。
(十)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开拓思维以及拓展能力。
(十一)配合市场开发,及时做到有效沟通,提高产品的知名度,达成您的利润最大化。
(十二)在所销售区域有较强的人脉关系。
三、进货要求
省级代理首批进货量不得低于300万元;
省会级代理首批进货量不得低于60万元;
地市级代理首批进货量不得低于30万元;
县区级代理首批进货量不得低于10万元;
特约加盟商首批进货量不得低于1万元。
四、开店要求
省级代理商至少在本省内建立3家以上专卖店或专柜;
省级以下代理商至少在本区域内建立1家以上专卖店或专柜;